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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头鸟酒家
(更新日期:2008-12-4 16:48:21 总访问人:4591人次)-
九头鸟酒家
- 项目网址:http://search.jmw.com.cn/comp/1220.htm
- 公司名称:北京市九头鸟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九头鸟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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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流程
北京 “九头鸟酒家”创立于湖北武汉,成长于北京。今天旗下拥有二十余家品牌餐厅,员工千余人,已成为首都餐饮界知名的大型连锁企业。九头鸟以优质的服务和独具特色的菜肴深受京城百姓的好评,在京城餐饮市场享有“京城鄂菜第一家”的美誉。
九头鸟人在“顾客是太阳”的经营理念指导下,勇于探索,不断创新,以超常的发展速度朝着规模经营和连锁发展的方向大步迈进,在业界被称为“神奇的九头鸟现象”。 2002年已正式成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企业。
● 市场定位为 “ 中档价位、中等规模、地域特色的中餐连锁店 ” ;所针对的顾客是以工薪阶层为主的中档消费者;店铺规模为 1000平方米左右,人均消费为30-50元。
● “ 九头鸟酒家 ” 产品由四大系列组成:荆州蒸菜、楚乡炖品、武昌鱼鲜、汉味小吃。推崇楚风、楚韵、楚情、楚味,从地域文化到饮食文化,充分展示荆楚文化的深厚底蕴。
• 能接受九头鸟管理理念,服从总部的统一管理;
• 能够与九头鸟团队合作、沟通;
• 具备激励及训练员工的能力;
• 签约成为 “ 九头鸟酒家 ” 加盟经营者后,必须全力参与九头鸟酒家的经营管理工作;
• 正确承担风险的态度;
• 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良好的资金信用;
• 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
• 面积: 1000平方米左右
• 交通畅通、车位充足、较好的广告位置
• 地段:商业区附近、繁华街道边、国家机关附近、大专院校附近、中 /高档住宅区附近;人口密度较大、有稳定的消费群体。
• 房屋结构及其他要求:房屋无产权纠纷;厅内宽敞、支撑少;供水及排污顺畅。
• 排烟符合环保要求。
• 安全通道符合消防要求。
北京市九头鸟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已于2005年12月2日解除了与北京九头鸟汉玛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变更名称为:北京九头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公司”)签署的《发展合作协议书》,终止了给予该公司发展“九头鸟”特许加盟商的授权,停止了该公司使用“九头鸟”商标和商号的权利。现商业公司无权使用“九头鸟”商标,更无权开展“九头鸟酒家”特许经营活动。
在解除合同之前,如未经酒店公司专项授权,商业公司开展“九头鸟”特许加盟业务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其未经专项确认所发展的加盟商使用“九头鸟”商标,亦构成对“九头鸟”商标权的侵害。
目前,该商业公司所开设的分支机构----研发中心,因拖欠员工工资和各项债务而停业,并正被债权人追究法律责任。
近期,商业公司假冒“九头鸟酒家”发展商名义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由于其欺骗手段巧妙,致使一些加盟商被蒙蔽而落入圈套,不得受到经济损失,而且成为该公司侵犯商标权的共犯,已被我方告上法庭。
现北京九头鸟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九头鸟”商标所有人周红许可,排他使用“九头鸟”商标并开展“九头鸟酒家”特许经营活动的唯一合法主体,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使用“九头鸟”商标开展“九头鸟酒家”特许经营活动,否则即属侵权行为。如其在任何媒体、展会、网站上开展与此相关业务宣传,媒体、网站和展会组织者将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商标权人周红和使用权人北京九头鸟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保留依法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方现已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商业公司法律责任。敬请广大加盟商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上当!
特此声明
商标所有权人:周 红
被许可人:北京市九头鸟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九头鸟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7月6日
九头鸟人在“顾客是太阳”的经营理念指导下,勇于探索,不断创新,以超常的发展速度朝着规模经营和连锁发展的方向大步迈进,在业界被称为“神奇的九头鸟现象”。 2002年已正式成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企业。
● 市场定位为 “ 中档价位、中等规模、地域特色的中餐连锁店 ” ;所针对的顾客是以工薪阶层为主的中档消费者;店铺规模为 1000平方米左右,人均消费为30-50元。
● “ 九头鸟酒家 ” 产品由四大系列组成:荆州蒸菜、楚乡炖品、武昌鱼鲜、汉味小吃。推崇楚风、楚韵、楚情、楚味,从地域文化到饮食文化,充分展示荆楚文化的深厚底蕴。
• 能接受九头鸟管理理念,服从总部的统一管理;
• 能够与九头鸟团队合作、沟通;
• 具备激励及训练员工的能力;
• 签约成为 “ 九头鸟酒家 ” 加盟经营者后,必须全力参与九头鸟酒家的经营管理工作;
• 正确承担风险的态度;
• 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良好的资金信用;
• 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
• 面积: 1000平方米左右
• 交通畅通、车位充足、较好的广告位置
• 地段:商业区附近、繁华街道边、国家机关附近、大专院校附近、中 /高档住宅区附近;人口密度较大、有稳定的消费群体。
• 房屋结构及其他要求:房屋无产权纠纷;厅内宽敞、支撑少;供水及排污顺畅。
• 排烟符合环保要求。
• 安全通道符合消防要求。
九头鸟公司再次发布维权打假严正声明
北京市九头鸟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已于2005年12月2日解除了与北京九头鸟汉玛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变更名称为:北京九头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公司”)签署的《发展合作协议书》,终止了给予该公司发展“九头鸟”特许加盟商的授权,停止了该公司使用“九头鸟”商标和商号的权利。现商业公司无权使用“九头鸟”商标,更无权开展“九头鸟酒家”特许经营活动。
在解除合同之前,如未经酒店公司专项授权,商业公司开展“九头鸟”特许加盟业务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其未经专项确认所发展的加盟商使用“九头鸟”商标,亦构成对“九头鸟”商标权的侵害。
目前,该商业公司所开设的分支机构----研发中心,因拖欠员工工资和各项债务而停业,并正被债权人追究法律责任。
近期,商业公司假冒“九头鸟酒家”发展商名义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由于其欺骗手段巧妙,致使一些加盟商被蒙蔽而落入圈套,不得受到经济损失,而且成为该公司侵犯商标权的共犯,已被我方告上法庭。
现北京九头鸟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九头鸟”商标所有人周红许可,排他使用“九头鸟”商标并开展“九头鸟酒家”特许经营活动的唯一合法主体,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使用“九头鸟”商标开展“九头鸟酒家”特许经营活动,否则即属侵权行为。如其在任何媒体、展会、网站上开展与此相关业务宣传,媒体、网站和展会组织者将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商标权人周红和使用权人北京九头鸟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保留依法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方现已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商业公司法律责任。敬请广大加盟商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上当!
特此声明
商标所有权人:周 红
被许可人:北京市九头鸟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九头鸟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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